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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几点说明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06-06-21

    1. 在中国银行参加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须在2006年6月22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中预存3个月利息。

    2. 在中国银行参加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你们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从2006年6月26日之后只能存款,不能取款。

    3. 在中国建设银行参加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请在6月底将所欠利息全部补齐,否则后果自负责。

    4. 经学校与中国建设银行联系咨询,今年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已经不可以申请展期了,待遇与其他同学完全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