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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的通知

作者: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7-12-29

各学院:

为顺利推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签约,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举办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出席仪式并提交相关材料,确保助学贷款签约工作顺利进行。

一、发放材料

1.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,一式三份。

2.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,一人一份。

3.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,一人一份。

4. 中国银行借款借据,4张为一套,贷几年发几套。

5. 档案袋,一人一个。

二、提交材料

1. 身份证复印件。临时身份证不可用,过期身份证不可用。

2.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。

3. 本人贷款申请书。

4. 不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贷款:

(1)父母身份证复印件。

(2)户口本首页、父亲、母亲及本人各一页的复印件(共4页)。

(3)父母作为监护人签字的同意贷款授权书原件。   

5. 银行卡:账号、客户号(要求贷款学生去中行存一至二元钱,打出流水票,并让柜台服务员在上面写出客户号。将流水票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,一同上报。)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签约当天学生带铅笔、橡皮及垫板,不能用黑色签字笔,以防写错。

2. 签约当天学院必须指派一名辅导员在场。

3. 提醒每位学生记住自己的合同编号。2017xxx

4. 签约完成后所有材料(发放材料+提交材料)装入档案袋,汇总至学院辅导员,初步审查合格后,按照合同编号排序,寒假开学后统一上交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。

5. 若有学生提前离校,务必找好委托人,签约仪式当天用铅笔代签,寒假开学后由学生本人再次填写。

四、签约时间、地点

时间:14日晚5点开始

地点:太阳鸟报告厅